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7-19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7 年 5 月 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7 年 5 月 5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7 年 5 月 4 日 15:00—2017 年 5 月 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199 号江西赣能股份有 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迪明先生。 (五)股权登记日:2017 年 4 月 26 日 (六)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发出(公告)。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1 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06,983,15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2.4607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人数(人)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06,854,75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2.447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8,4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132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6 股东)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3,40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13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是 同 意 同意 反 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议案 议 案 否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号 内 容 通 (股) (%) (股) (%) (股) (%) 过 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 706,912, 1 99.9900 70,900 0.0100 0 0 是 报告 2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62,505 46.8536 70,900 53.1464 0 0 / 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 706,912, 2 99.9900 70,900 0.0100 0 0 是 报告 2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62,505 46.8536 70,900 53.1464 0 0 / 706,912, 3 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99.9900 70,900 0.0100 0 0 是 254 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62,505 46.8536 70,900 53.1464 0 0 / 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 706,912, 4 99.9900 70,900 0.0100 0 0 是 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2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62,505 46.8536 70,900 53.1464 0 0 / 公司关于2017年申请银行 706,912, 5 99.9900 70,900 0.0100 0 0 是 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2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62,505 46.8536 70,900 53.1464 0 0 /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706,927, 6 99.9921 55,900 0.0079 0 0 是 所的议案 2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77,505 58.0975 55,900 41.9025 0 0 / 公司关于2017年度经营计 706,912, 7 99.9900 70,900 0.0100 0 0 是 划的议案 2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62,505 46.8536 70,900 53.1464 0 0 / 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 329,057, 8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方 99.9785 70,900 0.0215 0 0 是 500 股东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7,500 44.7819 70,900 55.2181 0 0 /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706,927, 9 99.9921 55,900 0.0079 0 0 是 部分内容的议案 2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77,505 58.0975 55,900 41.9025 0 0 / 公司关于制订《江西赣能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706,912, 10 99.9900 70,900 0.0100 0 0 是 (2017-2019)股东回报规 254 划》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62,505 46.8536 70,900 53.1464 0 0 / 3 公司关于更换第七届董事 706,912, 11 99.9900 70,900 0.0100 0 0 是 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2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62,505 46.8536 70,900 53.1464 0 0 / 公司关于更换第七届监事 706,912, 12 99.9900 70,900 0.0100 0 0 是 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2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62,505 46.8536 70,900 53.1464 0 0 / 上述第 8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所持表决 权股份数量 377,849,749 股)、关联方股东张惠良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5,005 股)回避表决;第 9 项议案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会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与会人员做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冯帆、魏志军。 3、结论性意见: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 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5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