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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能股份: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7-10-31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7-44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7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7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7

年 10 月 29 日 15:00—2017 年 10 月 3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199 号江西赣能股份有

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杨林先生。

   (五)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0 月 23 日

   (六)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发出

(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1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06,956,52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2.4580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人数(人)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06,854,75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2.447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1,77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104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8
股东)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6,77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10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是
                                   同  意           同意     反  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议案          议    案                                                                               否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号          内    容                                                                               通
                                   (股)          (%)     (股)   (%)     (股)       (%)
                                                                                                     过
       公司关于下属电厂机组改
 1     造拆除固定资产进行报废    706,893,854       99.9911   62,670   0.0089      0           0      是
       处置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4,105        41.3065   62,670   58.6935     0           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冯帆、魏志军。

            (三)结论性意见: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

                                               2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

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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