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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能股份:关于与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89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

电力设计院”)签订《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

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为框架性约定,是对双方合作的框架性

安排,不存在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二)《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后期涉及具体项目合作时,双

方另行签订相关合同书,该协议对于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三)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一)公司和省电力设计院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鉴于双方全面加强合作并

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的需要,为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合作

共赢,经双方友好协商,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签订此协议。

    (二)《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协议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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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协议的当事人

    当事人名称: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266239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8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思龙

    经营范围:电网规划、电厂、变电站、送电线路、调度自动化及微波、载波

通讯工程的勘察、咨询、设计、项目管理及总承包;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工程

测量,工程地质与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检测监测;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

承包境外电力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

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发电、售电、输配电运营

和相关的开发投资、维护检修,新能源开发投资;计算机软硬件服务工程项目总

承包,电力工程有关的工程监理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集成;电力成套设备、日

用百货、家用电器、建筑材料的销售;农业项目开发,市政工程、通信工程、水

电工程的设计及总承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自有房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 426 号

    成立日期:1991 年 10 月 11 日

    上述协议当事人与本公司及各所属单位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共同开发新能源领域

    为推动电力绿色发展,双方合作共同推进风电、光伏、垃圾发电、生物质发

电等电力项目的开发,共同推动新能源发展。

    2、共同开展电力上下游产业链合作

    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赣能股份借助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省电力

设计院利用其在电源、电网基建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专

                                    2
业技术优势,相互支持共进,在产业链整合、电力市场营销、股权投资等方面共

同合作。

    3、共同推进火力发电项目建设

    为提升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质量造价管控,双方拟在丰

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的技术咨询、设计优化、设备调试等方面开展合作。

    (二)协议的效力与适用

    1、本框架协议为双方进行长期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对后续合作

的具体内容,双方将另行签订有针对性的正式合同并以正式合同为准。

    2、双方可视市场及双方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合作内容。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省电力设计院签订的框架协议,有利于充分整合和发挥双方各自

资源优势,在电力项目建设、新能源项目开发、电力行业上下游产业链整合等领

域开展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提高竞争力,共同推进江西电力市

场健康发展。签订框架协议有利于继续推进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提升项

目复工工作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本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不会

产生影响。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是对双方合作方式的原则

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时,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合同书。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

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基本情况说明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丰城电厂三期扩建

                                   3
工程建设后续安排的议案》,同意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三期发电厂对丰城

电厂三期扩建项目进行自主项目管理。丰城三期发电厂与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

司签订《江西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复工合作框架协议》对 EPC 总承包合

同变更事宜订立框架协议。

    公司所属分公司丰城三期发电厂与中南院签订的框架协议,是基于该工程原

EPC 模式建设已无法继续开展作出的,仅为双方对于原 EPC 总承包合同变更事

宜的相关原则予以规范而订立的框架协议,为各方开展后续合作的指导性文件。

目前涉及相关具体合作事宜正在有效推进当中。

    (二)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

高持股情况均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

现任董、监、高无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



    特此公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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