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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能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7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8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8

年 12 月 6 日 15:00—2018 年 12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199 号江西赣能股份有

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张惠良先生。

   (五)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30 日

   (六)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发出

(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9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07,582,25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2.5221%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人数(人)                          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07,241,45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2.487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0,8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349%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7
股东)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32,50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7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是
                                   同  意    同意     反  对    反对    弃  权     弃权
议案          议    案                                                                     否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序号          内    容                                                                     通
                                   (股)    (%)    (股)    (%)   (股)     (%)
                                                                                           过

       公司关于拟更换公司独立    707,241,    99.951             0.048
 1                                                    340,800               0       0      是
       董事的议案                   454        8%               2%

                                             53.474             46.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91,705            340,800               0       0      /
                                               7%               53%

       公司关于拟更换公司监事    707,241,    99.951             0.048
 2                                                    340,800               0       0      是
       的议案                       454        8%               2%

                                             53.474             46.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91,705            340,800               0       0      /
                                               7%               53%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冯帆、魏志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

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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