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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能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0-01-21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以现
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会议,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

认真阅读了会议材料,并对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有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经审阅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公司本次拟聘任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曹宇

先生及拟聘任的总工程师黄辉先生,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与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除公司控股股东外)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

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决议。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吴伯荣   谢利锦   张梅   徐擎天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