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8-08-18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在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
否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
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生及延续到本报告期内,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下
属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被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且均履行了法
定的审批程序,对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主要是
基于满足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没有对全资子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刘桂良 栗书茵 包群
2018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