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7-12
证券代码:000900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公告编号:2019-028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1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7月11日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
月10日15:00至2019年7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志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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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529,687,829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89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20,160,71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27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9,527,119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627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
席了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唐前松先生、孟杰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唐前松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8,787,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0%;
反对880,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3%;弃权
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3,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336%;
反对880,7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743%;弃权
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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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所持股份的0.1920%。
2.孟杰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052,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24%;
反对2,60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19%;弃权
30,0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17,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0408%;
反对2,60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637%;弃权
30,0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295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选举刘经纬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183,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73%;
反对2,502,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24%;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49,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3398%;
反对2,502,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6454%;弃权
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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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雅 张兴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
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及程序等事宜,均符《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指引》、《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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