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核查意见2019-09-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核查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理委员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受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现代投资”、“上市公司”)委托,担任现代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以下简称“本次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现对本次重组变更签字律师
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人和人”)作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原签字律师为李小峰、成胜男。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在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中,人和人已出具并由李
小峰、作为签字律师签署本次重组相关文件如下:
1、《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
组问询函相关问题之法律意见》;
2、《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关于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之法律意见书》。
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原签字律师成胜男因离职原因,不再负责本次重组
项目,为此项目签字律师变更为李小峰、张杰,并由变更后的签字律师在人和人
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署名。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针对本次重组变更签字律师的情况,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由人和人及相关
签字律师出具的相关说明。
经核查,原签字律师成胜男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负责,并将一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人和人对原签字律师成胜男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成胜男已履行尽职调查义
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人和人承诺对原签字律师成胜男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
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
张杰同意承担签字律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原签字律师成胜男
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人和人对签字律师张杰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张杰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
出具专业意见,且与原签字律师成胜男的结论性意见一致。人和人承诺对签字律
师张杰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人和人承诺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
对现代投资本次重组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重组申请构成障碍。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现代投资本次重组变更签字律师情况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此前出具的相关文件继续有效,变更签字律
师不会对本次重组产生影响。
项目主办人:
杨斌 谢世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