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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洋丰: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16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9-031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19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1,290,218,2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5 月 2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86              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948              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01*****648                         杨才学
                                 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澳臻智 49 号-新洋
          4        08*****553
                                        丰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5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5 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 7 号
    咨询联系人:魏万炜   郑丽
    咨询电话:0724-8706677      传真:0724-8706679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