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核实后,现对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 员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因公司六届董事会成员出现变动,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下设 各专门委员会能够正常运作,公司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组成 进行了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2、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同意本次调整结果。 独立董事签字: 楼狄明 葛蕴珊 朱德良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