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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内动力: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19-11-29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19—057 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8年
第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预
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2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18年11月29日至2019年11月28日)。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
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
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11月28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实
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实施回购股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自2018年12月17日首次实施回购开始,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为 38,646,4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09%,最高成交价为2.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9元/股,成交总额100,005,627.18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以上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方式以及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
案不存在差异,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二、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8,646,409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
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在适宜的时机推行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计划,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未能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经审议批准但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
全部授出,其未被授出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但由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计划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份的具体用途如有调整,董事会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格
履行审批程序并进行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13,263,719      10.82%         203,568,429      10.3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757,537,138      89.18%       1,767,232,428      89.67%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38,646,409      1.96%

三、股份总数                 1,970,800,857     100.00%       1,970,800,857     100.00%

    三、股份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四、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
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情形。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6,094,000股(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5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
生之日(2018年12月1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24,432,300股的25%。符
合《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
前半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均低于公司股票当日
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五、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
心,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的形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32,914.8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为555,844.39万元,流动资产为730,889.11万元。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
 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81%、1.80%和1.37%。根
 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
 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