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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港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18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7-1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4 人,实际参会监事 4 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朝辉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次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具体内容参见2017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厦门港务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 《厦门港务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
告摘要》;
    本项议案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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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公司董事、高管在日常工作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的财务报告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财务年度报
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
观的。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
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
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收购
股权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无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
况,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5、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本着公平原则,按照公允价格进
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6、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体系及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
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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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
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本项议案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按母公司口径)2016年度累计实现净利
润人民币215,784,568.9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1,578,456.8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
1,417,538,605.63元,减2015年已分配利润21,771,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1,589,973,717.67元。
    根据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实际的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公司2016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1,000,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2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27,612,000.00元,分配预案
实施后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本项议案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
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有效,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监事会
审阅了《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
较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报告具体内容参见2017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提名廖国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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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提名林学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后,上述二名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的两名职工监事吴伟建先生、詹竞瑜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
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上述第(一)、(二)、(三)、(五)项议案还应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3 月 16 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廖国省先生: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厦门集装箱码头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纪委
书记、职工代表监事。历任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厦门分公司理货员、业务员、办
事处副主任、业务科长、副经理、书记、厦门海沧港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书记,
兼任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中方代表、副总经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廖国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任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职工代表监事;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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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学玲女士:1969年出生,大学学历,审计师。现任公司监事、厦门国际港务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曾任厦门港务局审计室审计员、厦门港务集团有限
公司科员、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

    林学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任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
市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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