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关于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8-08-24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53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超短
期融资券注册额度为 15 亿元人民币,注册日期为 2016 年 8 月
26 日,即将于 2018 年 8 月 25 日到期。鉴于此,为了维持公司
融资渠道、保持公司融资结构、保障公司资金需求,根据中国人
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再次申
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15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经查询,本公司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发行面值壹
佰元。
2、发行期限
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270 天,可分期发
行。
3、资金用途
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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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等。
4、发行利率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
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
终确定。
5、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
将严格遵循《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
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之相
关规定进行。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由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
销发行。
7、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下发《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及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
择机发行。
二、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
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
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
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
册发行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
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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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已获得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注册有效期为自
《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公司将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
行情况及到期兑付情况。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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