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浙商中拓: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6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不涉及变更以
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11月13日(周二)上午9:0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13日下
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
10楼101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仁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第 1 页,共 4 页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10,966,59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83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06,168,44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32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4,798,151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5.5133%。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
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0,966,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关于调整 2018 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0,966,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第 2 页,共 4 页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639,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0,966,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639,1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0,966,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第 3 页,共 4 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建平、高灵灵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18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3 日




                        第 4 页,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