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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中拓: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6-12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9-40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不涉及变更以
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6月11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11日下午15∶
00中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
10楼101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仁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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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90,191,25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76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01,275,11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59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8,916,135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3.1623%。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
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90,188,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3%;反对 2,5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90,188,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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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的 99.9993%;反对 2,5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90,188,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3%;反对 2,5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90,188,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3%;反对 2,5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0,188,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3%;反对 2,5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61,1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2%;反对 2,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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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0,188,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3%;反对 2,5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61,1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2%;反对 2,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建平、梁爽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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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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