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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中拓: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9-10-15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9-65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正

在筹划将其持有的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公

司。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

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

请,公司证券(证券简称:浙商中拓,证券代码:000906)自

2019 年 10 月 14 日(周一)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

即在 2019 年 10 月 28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

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

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周一)开市起复牌并终

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

                                 1
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

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330000142912275K
代码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水路运输业务(范围详见《水路运输许可证》),国际船

                 舶普通货物运输(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运输

                 经营许可证》),国内船舶管理,国际船舶管理,机电设
经营范围
                 备(不含汽车)、船舶修造工具、船舶修造材料的销售,

                 房产租赁,物业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             杭州市文晖路 303 号 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朝刚
注册资本         326,727 万元
       2、交易对方的名称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方式收购资产。

       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案内容以重组方

                                2
案或报告书披露为准。

    4、浙江交通集团已向公司出具重大资产重组意向性文件,

主要内容如下: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06,股票简称:

浙商中拓)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旗

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本公司董事会决策,本公司拟以认购浙

商中拓新增股份的形式,向浙商中拓出售本公司持有的浙江省海

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1)本次交易基本方案

    在本次交易中,浙商中拓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2)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将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

估机构出具截至评估基准日、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

    (3)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对价股份,应遵守《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的规定和要求。

    后续,交易双方应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工作,确保所提供的资

料真实、准确、完整;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公平、公

正、公开的态度,尽快制订重组方案,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工作。”

    5、拟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3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尚未最终确定中介机构。公司将

尽快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推进本次

重组工作,并按照承诺的期限披露符合相关规定的重组文件。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

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

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交易对方浙江交通集团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意向性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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