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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数源科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2019-04-17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数源科技                    公告编号:2019-17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6]2966 号 文 核 准 , 本 公

司 于 2016 年 12 月 向 特 定 投 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A 股 )

股 票 1,835.25 万 股 ,发 行 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14.81 元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7,180.00 万 元 ,扣 除 券 商 承 销 佣 金 及 保 荐 费 370.00 万 元

后 , 主 承 销 商 平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 汇 入 本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监 管 账 户 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中 山 支 行 账 户 (账 号

为 :20000018570500014576617) 人 民 币 7,575.45 万 元 ;汇 入 本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监 管 账 户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杭 州 高 新 支 行 账 户 (账 号 为 :

76930188000106353)人 民 币 19,234.55 万 元 。 另 扣 减 验 资 费 、 律 师 费

和 登 记 费 等 与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相 关 的 新 增 外 部 费 用 97.84 万 元 后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26,712.16 万 元 。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业 经

中 汇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审 验 ,出 具 了《 验 资 报 告 》(中 汇 会

验 [2016]4861 号 )验 证 确 认 。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如 下 :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承诺投资          累计已投          投资

                                             金额            入金额          进 度 (%)

1       汽车(含新能源汽车)

        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               19,164.35         4,784.05         24.96

        息化平台项目

2       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                7,547.81         1,395.59         18.49

        化项目

合计                                       26,712.16         6,179.64         23.13



        三、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原因和影响


       (一)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 据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际 建 设 与 投 入 情 况 ,同 时 结 合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和

    内 外 部 环 境 等 因 素 ,在 项 目 实 施 主 体 不 发 生 变 更 的 情 况 下 ,现 拟 延 长

    2016 年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期 限 , 调 整 的 具 体

    情况如下:

         1.汽 车( 含 新 能 源 汽 车 )智 能 终 端 及 城 市 交 通 信 息 化 平 台 项 目 ,

    调 整 前 项 目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日 期 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调 整 后 项 目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日 期 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智 慧 社 区 建 筑 楼 宇 智 能 化 项 目 ,调 整 前 项 目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日 期 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调 整 后 项 目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日 期 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二)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原因
      公 司 于 2016 年 初 完 成 募 投 项 目 设 计 及 相 关 备 案 工 作 , 2016 年

12 月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 但 由 于 项 目 方 案 设 计 时 间 相 对 较 早 , 行 业 发 展

环 境 发 生 了 较 大 变 化 。在 此 背 景 下 ,公 司 对 项 目 研 发 方 向 进 行 了 调 整

和 优 化 ,实 际 执 行 过 程 中 受 到 缺 少 开 展 研 发 所 需 的 办 公 载 体 等 多 方 面

因 素 影 响 ,无 法 在 计 划 时 间 内 推 动 募 投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根

据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际 建 设 情 况 及 市 场 发 展 前 景 ,经 过 谨 慎 研 究 ,公

司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决定对“汽车(含新能源汽车)

智 能 终 端 及 城 市 交 通 信 息 化 平 台 项 目 ”及“ 智 慧 社 区 建 筑 楼 宇 智 能 化

项 目 ”的 实 施 进 度 进 行 调 整 ,预 计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时 间 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三)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汽车(含

新 能 源 汽 车 )智 能 终 端 及 城 市 交 通 信 息 化 平 台 项 目 ”及“ 智 慧 社 区 建

筑 楼 宇 智 能 化 项 目 ”延 长 实 施 期 限 ,是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需 要 及 募 投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做 出 的 决 定 ,募 投 项 目 的 投 资 总 额 、建 设 内 容 、实 施 主 体 均

未 发 生 变 化 ,不 存 在 改 变 或 变 相 改 变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的 情 形 ,不 会 对 已

实 施 的 项 目 造 成 实 质 性 的 影 响 。本 次 调 整 后 ,公 司 将 严 格 遵 守《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主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加 强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的 内 部 与

外 部 监 督 ,科 学 决 策 ,不 断 提 升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效 率 ,确 保 募 集 资 金

使用的安全与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四、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 司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调 整 募 集 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进度,是综合考

虑 项 目 实 际 实 施 情 况 而 作 出 的 审 慎 决 定 ,未 调 整 项 目 的 投 资 总 额 和 建

设 规 模 ,不 存 在 改 变 或 变 相 改 变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和 其 他 损 害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符 合 募 投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和 公 司 的 现 状 ,有 利 于 投 资 效 益 的 更 好

发 挥 ;本 次 调 整 实 施 进 度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审 批 程 序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的 相 关 规 定 ,同 意 公 司 调 整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目的实施进度。


     (三)监事会意见


     公 司 第 七 届 监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调 整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的 议 案 》。监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本 次 调 整 募 投 项 目 实 施

进度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建 设 内 容 未 发 生 变 化 。公 司 募 投 项 目 投 资 期 限 延 长 不 影 响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不 存 在 变 相 改 变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和 损 害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的 有 关

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 次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调 整 ,未 改 变 募 集 资 金 的 投
资 方 向 和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不 影 响 项 目 原 有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项 目 建
设 的 基 本 内 容 与 原 计 划 一 致 ,不 会 对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造 成 实 质 性 的 影
响 。本 事 项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分 析 论 证 ,已 由 公 司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二 十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独 立 董 事 对 该 事 项 发 表 了 明 确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亦 经
公 司 第 七 届 监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经 过 必 要 的 审 批 程 序 ,符 合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主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及《 公 司 章 程 》等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保 荐 机 构 同 意 该
事项的实施。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4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