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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亚圣象: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19-01-08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19---002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符合公开发行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本次发行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且公司本次发行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提
请股东大会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19 日起延
长 12 个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
事宜的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19 日起延长 12 个月。
    除延长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发案的其他
内容及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