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南宁糖业: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年度)2017-06-27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 10 号)



               2012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6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声       明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糖业”、“公司”或
“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华西证券对
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西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西证券
不承担任何责任。




                                    1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目 录
声     明............................................................................................................................ 1
第一章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3
第二章 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7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3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4
第五章 本期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 15
第六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6
第七章 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17
第八章 其他事项........................................................................................................ 18




                                                                  2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一章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anning Sugar Industry Co.,Ltd.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南宁糖业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4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80 号文核准,南宁糖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4 亿元。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本期债券的名称
    本期债券的名称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票面总额不超过 5.4 亿元。
    3、本期债券的票面金额
    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4、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7 年(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
权)。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限的第 5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如决定上调,则上调幅度为 1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的第 5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 10


                                      3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7、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本期
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第 5 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公司债券按票
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
成回售支付工作。
    8、计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9、还本付息的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 2012 年 9 月 17 日。在本
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每年的 9 月 17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及政
府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
则计息期限自 2012 年 9 月 17 日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2 年 9 月 17 日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未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2 年 9 月 17 日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若投
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 2012 年 9 月 17 日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
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本金在 2017 年 9 月 17 日兑付,
未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本金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兑付(遇法定及政府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利息登记日
    具体安排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11、回售登记期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
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
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公司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
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2、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


                                      4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具体安排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13、利息、本金的支付金额及支付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支付方式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于利息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的本
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利率。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
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总额,未回售部分债券的
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
    14、债权登记日
    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日期。
    15、债券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
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5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5 年票面利率
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16、债券形式
    本期公司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公司债券在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规
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7、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金诚”)评级,公司的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也为 AA。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
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本次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9、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次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均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5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1、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
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
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
    22、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承销
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用于偿还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和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
    24、发行费用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费用为募集资金总额的 1.8%。
    25、上市地
    本次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6、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
由投资者承担。




                                     6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二章 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情况

       公司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1998]75号文批准,由南宁统一糖
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将与制糖、酒精和文化用纸生产相关的主要经
营性资产折股投入,并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募集方式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33号文批准,公司于1999年3
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按每股4.21元的发行价
格,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600万股,并于1999年5月14日正式
成立,公司股票于1999年5月27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235,760,000元,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226,880,000
元。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22,400万股,其中发起人国有股份16,800万股,社会
公众股5,600万股。发起人国有股份由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南
宁统一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注销法人资格,相关权利、义务和责
任由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继。

   (二)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1、2001年配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1]77号文核准,公司于2001年10月17日至2001
年10月30日以公司200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400万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
向全体股东配股,其中国有股股东全额放弃配股权,配股价10元/股,该次配股
新增可流通股份1,680万股,已于2001年12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流通,该次配股后
公司总股本为24,080万股。公司该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68,000,000元,扣除发
行及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160,090,000元。
       2、2004年配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53号文核准,公司于2004年10月19日至


                                     7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04年11月1日以200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080万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
全体股东配股,其中国有股股东全额放弃配股权,配股价7.55元/股,该次配股新
增可流通股份2,184万股,已于2004年11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流通,配股后公司
总股本为26,264万股。公司该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64,892,000元,扣除发行及
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154,680,000元。
    3、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5月10日,公司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南宁
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赠3.3股。
    2006年5月17日,发行人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后,公司总股本为26,264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3,676.88万股,无限售条件
股份12,587.12万股。
    4、2007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31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 31 日以
每股 12.2 元的价格向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2,400 万股,该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新增可流通股份 2,400 万股,已于 2007 年 11 月 5 日在深交所上市流通,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8,664 万股。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92,800,000 元,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 267,952,000 元。
    5、2015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证监许可[2015]62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以每股 13.55 元的价格向 6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3,744.0937 万
股,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可流通股份 3,744.0937 万股,已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在深交所上市流通,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32,408.0937 万股。公司该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07,324,696.35 元,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实际
募集资金 475,427,255.41 元。


   二、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情况

    2016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全力围绕“全面扭亏为盈”
的年度目标,齐心协力,攻坚克难,顺势而为,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苦练内功
强基础,强抓管理增效益;狠抓甘蔗生产,大力推进双高基地建设,保持原料稳
定;积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取得对外发展重要突破,切实完成了年初确定

                                    8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的各项目标。

   (一)制糖方面

    2015/16年制糖期行业运行特征:①糖料种植面积继续下降:全国糖料种植
面积2,134.9万亩,较上一年制糖期减少234.1万亩,同比减少9.88%,其中甘蔗种
植面积1,943.2万亩,同比减少242.4万亩,减幅11.09%。②食糖产量大幅下滑,
消费平稳增长:2015/16制糖期全国糖料入榨量7,518.5万吨,同比减少1,316万吨,
减幅14.9%。制糖期全国平均产糖率为11.57%,同比下降了0.38个百分点,也是
近年来最低水平。全国累计生产食糖870.19万吨,同比减少185.41万吨,减幅为
17.56%;其中甘蔗糖产量785.21万吨,同比减少20%;甜菜糖产量84.98万吨,同
比增长15.18%。全国食糖消费与上制糖期基本持平,受餐饮业和饼店业的快速发
展,全国食糖消费结构略有变化,食糖消费总量中民用消费占比39%,工业消费
占比61%。
    面对国内甘蔗减产食糖减产的现状,公司继续努力探索甘蔗发展新模式,积
极实施小块并大块土地平整和糖厂土地流转等模式建设原料蔗基地,并大力建设
“双高”基地,提高原料自给率。双高基地建设目前已成为自治区重点项目,公
司积极响应号召,加快土地流转,大力推进“双高”基地建设。结合自治区“双
高”基地建设标准和要求,扩大了公司原料基地建设规模。2016年公司已经实施
“双高”基地建设面积20万亩,其中土地流转的双高基地面积12万亩,小块并大
块农民自主经营基地8万亩,为公司原料蔗的长足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公司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抓甘蔗种植面积,出台了保底蔗价及非蔗地甘
蔗种植扶持政策,提高了蔗农种蔗积极性;招聘坡(屯)级甘蔗协管员,及时为
蔗区蔗农在种、管、收方面提供服务,对甘蔗种植实施更精细化的管理,最终全
公司完成甘蔗种植面积98.8万亩,比上一年增加12.15万亩,增幅为14%,居全区
之首。
    2016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层制定的销售政策执行,公司在不同阶段采
取了灵活方式和顺价方式结合,尽量避开不同阶段糖价剧烈波动带给公司销售的
冲击。2016年食糖销售量57.65万吨,平均销售价格6,369元/吨,销售区域遍布全
国各地。
    受到公司原有蔗区城镇化扩张的影响,甘蔗种植面积逐年萎缩,公司继续实


                                   9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施“走出去”战略发展。2016年,公司紧紧抓住白砂糖市场低迷的有利时机,参
与设立了南宁南糖产业并购基金,投资于国内外糖业资产。目前南宁南糖产业并
购基金已成功收购了AB Sugar China Holdings Limited 及AB Sugar China Limited
持有的在广西境内的广西博宣食品有限公司70%股权、广西博爱农业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70%股权、广西博华食品有限公司70.94%股权和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
60%股权。

   (二)造纸方面

    面对近几年传统造纸业务发展不景气的状况,公司积极调整发展策略,对亏
损面大、没有经济效益的传统纸制品控股子公司进行关停,重点发展侨虹新材、
侨旺制膜等毛利率高的无尘纸系列。2016年公司纸产品产量、销售量和库存量同
比均有所下降,降幅分别为5.74%、10.15%和8.58%。2016年,公司纸制品业务
实现收入3.63亿元,同比下降3.60%;纸制品业务毛利率为17.95%,同比下降
1.07%。

   (三)甘蔗糖蜜方面

    1、甘蔗糖蜜:甘蔗糖蜜行情全年受市场大环境影响,价格有小幅下滑并出
现走低趋势。酒类产品市场、酵母行业、畜牧养殖领域等对糖蜜的需求没有太多
改善,行业链内供求关系较为平缓,使得本榨季糖蜜与上榨季相比价格有相应程
度的落差。
    2、甘蔗渣:受各糖厂榨蔗量以及生产波动的影响,本榨季蔗渣产量较上榨
季有一定幅度的减少。同时由于制浆及造纸行业的继续萎靡不振,蔗渣市场行情
较上年略有走低。

   (四)房地产方面

    为有效规避投资风险、缓解资金压力,提高企业经营安全性,确保公司能够
将资金、人力、物力集中投入到制糖主业中,实现产业整合及发展战略目标,有
效维护投资者的整体利益及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决定顺势而为,拟与南宁市江
南区政府及南宁市建委友好协商,收回前期所投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并彻底退出该
项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广西南糖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退出亭洪片区旧城改造项目的议案》)


                                    10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五)产品质量方面

           公司的产品质量继续保持行业领先。自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以来,不断提
   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2016年6月,公司荣获“全国轻工业卓越
   绩效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并再次荣获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等称号,
   还获得了19个广西优秀质量管理QC小组成果。2016年8月,在第28届全国糖业质
   量评比会上公司斩获多项荣誉,公司亚法、碳法一级白砂糖等产品分别实现了十
   四连冠、十一连冠。并且公司的一级赤砂糖也在此次评比中荣获第三名,实现了
   公司该产品奖牌榜上零的突破。
           报告期,公司积极适应制糖行业新常态,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主动判
   断市场形势,实施市场倒逼机制,苦练内功提效益,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
   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双高”基地建设等方面均取得良好成绩。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8,8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5%,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68%。2016年实际生产机制
   糖55.41万吨。


         三、发行人 2016 年度财务情况

            2016 年度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增减率(%)
资产合计                           6,699,031,866.28   5,669,738,947.39              18.15
负债合计                           5,092,586,467.77   4,023,778,433.87              26.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95,867,269.36   1,592,725,962.21                  0.20
少数股东权益                         10,578,129.15      53,234,551.31              -80.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06,445,398.51   1,645,960,513.52              -2.40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3,588,819,665.40   3,138,423,356.73              14.35
营业利润                             -88,505,809.39     -46,627,110.17              89.82
利润总额                             33,350,591.57      47,928,542.34              -30.42
净利润                               20,036,602.45      52,945,781.34              -62.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979,947.93      59,853,379.01              -68.29


                                             11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增减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5,760,457.50     171,452,197.47      204,308,260.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2,099,563.82   -870,816,199.65      228,716,635.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5,762,084.52     690,143,779.06     -214,381,694.54


       四、发行人 2016 年度新增借款及偿还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共获得十五家银行授信总额合计人民币
   64.70 亿元,已实际使用授信额度 30.74 亿元。
        截至 2016 年 1 月末,发行人 2016 年累计新增借款余额 3.84 亿元,占 2015
   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24.11%;截至 2 月末,发行人 2016 年累计新增借款余额 6.93
   亿元,占 2015 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43.51%;截至 4 月末,发行人 2016 年累计新
   增借款余额 10.34 亿元,占 2015 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64.92%;截至 9 月末,发行
   人 2016 年累计新增借款余额 10.518 亿元,占 2015 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66.04%;
   截至 12 月末,发行人 2016 年累计新增借款余额 6.818 亿元,占 2015 年末净资
   产比例为 42.81%;
        发行人新增借款主要系生产经营融资需要,未对本期债券偿付造成不利影
   响。同时,2016 年度发行人均按时偿还银行贷款,不存在逾期偿还借款情况。




                                         12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5.40 亿元,网上公开发行 0.40 亿元,网下发行 5.00
亿元。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和受托管理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已汇入
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债券网上及
网下发行认购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2]第 330010 号验资报
告。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东华桂验
字[2012]32 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
出具日,发行人已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全部用于偿还
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13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4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五章 本期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2 年 9 月 17 日。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按时偿付利
息 3,915.20 万元(含税)。




                                    15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六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17 年 6 月 19 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
出具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2 南糖债”2017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17】051 号),对本期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跟踪评
级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跟踪评级观点

    东方金诚认为近年我国食糖总体供需过剩幅度逐步收窄,2016年国内食糖价
格大幅回升,为南宁糖业经营提供较好的外部环境;公司是国内制糖行业规模最
大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糖产量位居全国制糖行业前列,产品质量较好,市场竞
争力较强;2016年,公司机制糖销量和销售均价有所提高,机制糖收入和毛利润
增加,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有所改善;跟踪期内,公司在“双高”
基地建设中,在蔗地资源获取及相关资金补助方面获得自治区政府较大支持;公
司参与的南宁南糖产业并购基金于2016年9月收购了英联糖业集团持有的广西多
家糖业公司股份,有助于增强公司竞争实力。
    同时,东方金诚也关注到,跟踪期内,公司有息债务规模有所增长,以短期
有息债务为主,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公司营业利润亏损,利润总额中营业外收入
占比较大;公司期间费用占比较大,期间费用管理能力有待加强。


   二、跟踪评级结果

    东方金诚维持南宁糖业AA的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调整为稳定,并维持
“12南糖债”AA的债项信用等级。




                                    16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七章 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来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为证券事务代表陶创
先生,2016 年 11 月陶创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现委
派李辉女士负责处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辉女士
    地址:南宁古城路 10 号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771-4914317
    传真:0771-4910755




                                  17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八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相           实际发生日                                                 是否为
                            担保                       实际担                         是否履
担保对象名称   关公告披露           期(协议签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关联方
                            额度                       保金额                         行完毕
                   日期               署日)                                                     担保
广西中小企业                                                     连带责任
信用担保有限   2016.08.26   2,700    2013.03.27            525   保证;抵    3年        否         否
公司                                                                 押
广西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有限   2016.08.26   3,000    2014.04.17          3,000     抵押     25 个月     是         否
公司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                0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525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              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525

           2013 年 3 月 27 日,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广西喀斯特生物肥业
      有限公司前身广西环江蔗丰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
      约定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广西喀斯特生物肥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人民币 3,600 万元。针对上述贷款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环江远丰糖业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环江远丰”)与广西喀斯特生物肥业有限公司、广西中小
      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
      约定环江远丰以其环江思恩国用(2012)第 0269 号土地使用权向广西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担保的债权额为人民币 1,450 万元。2013 年
      3 月 27 日三方还签订了《保证反担保合同》,约定环江远丰为广西喀斯特生物
      肥业有限公司向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反担保,担保的债
      权额为人民币 3,6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环江远丰实际担保的债
      权余额为 525 万元(已按持股比例折算),该笔 525 万元债权已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结清。
           截至 2017 年 3 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零。


                                                  18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情况如下:
    2016 年 7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环江远丰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文件,广西德保华宏糖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宏糖业”)作为原告起诉方镇河、广西富方投资有限公司、
环江远丰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获受理。2016 年 11 月 30 日,广西高级
人民法院作出(2016)桂民初 1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华宏糖业的起诉,
其中案件受理费 637,015 元退还华宏糖业,财产保全费 5,000 元由华宏糖业负担。
该裁定上诉期限为自该裁定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十日内。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向环江远丰送达了上述《民事裁定书》。2017 年 1 月 22 日,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向环江远丰送达了华宏糖业的上诉状。华宏糖业因不服广西高
级人民法院所作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撤销(2016)
桂民初 14 号《民事裁定书》,判令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最高人民法
院受理了华宏糖业的上诉状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环江远丰于 2017 年
6 月 5 日收到律师转来的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最高法民终 257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1、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6)桂民初 14 号民
事裁定;2、本案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诉讼事宜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2016 年 9 月 30 日、2016 年 12 月 28 日、2017 年 1 月 24 日、
2017 年 4 月 20 日和 2017 年 6 月 7 日披露的诉讼事项公告。

    三、相关当事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