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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宁糖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15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Nanning Sugar Industry CO.,LTD.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7-081
债券代码:112109            债券简称:12南糖债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4:50 开始。
    ②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至 2017 年 11 月 14 日
(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4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3
日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 10 号公司总部 6 楼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凌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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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37,092,35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42.30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37,064,85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42.29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7,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23,559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9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96,059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9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7,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8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董事李建华先生、许春明先生因公
务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会谭宝枝先生、谢谨平先生因
公务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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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068,4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6%;反
对 2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9,6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6134%;反对
2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86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定君、吴永文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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