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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宁糖业:2012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受托管理报告2018-06-30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 10 号)



2012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7 年受托管理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18 年 6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
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
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西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西证券
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第一章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anning Sugar Industry Co.,Ltd.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南宁糖业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4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80 号文核准,南宁糖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4

亿元。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本期债券的名称

    本期债券的名称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票面总额不超过 5.4 亿元。

    3、本期债券的票面金额

    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4、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7 年(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

权)。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限的第 5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如决定上调,则上调幅度为 1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 1
                                      2
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的第 5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7、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本期

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第 5 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公司债券按票

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

成回售支付工作。

    8、计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9、还本付息的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 2012 年 9 月 17 日。在本

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每年的 9 月 17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及政

府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

则计息期限自 2012 年 9 月 17 日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2 年 9 月 17 日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未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2 年 9 月 17 日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

若投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 2012 年 9 月 17 日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

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本金在 2017 年 9 月 17

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本金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兑付(遇法定及政府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利息登记日

    具体安排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11、回售登记期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

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

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公司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


                                     3
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2、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

    具体安排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13、利息、本金的支付金额及支付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支付方式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于利息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的本

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利率。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

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总额,未回售部分债券的

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

    14、债权登记日

    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日期。

    15、债券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

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5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5 年票面利率

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16、债券形式

    本期公司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公司债券在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规

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7、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金诚”)评级,公司的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也为 AA。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

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本次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4
    19、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次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1、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

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

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

    22、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

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用于偿还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和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

    24、发行费用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费用为募集资金总额的 1.8%。

    25、上市地

    本次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6、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

由投资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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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情况

    公司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1998]75 号文批准,由南宁统一糖

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将与制糖、酒精和文化用纸生产相关的主要经

营性资产折股投入,并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募集方式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33 号文批准,公司于 1999 年

3 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按每股 4.21 元的发行

价格,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600 万股,并于 1999 年 5 月 14

日正式成立,公司股票于 1999 年 5 月 27 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35,760,000 元,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

226,880,000 元。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22,400 万股,其中发起人国有股份 16,800 万股,社

会公众股 5,600 万股。发起人国有股份由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南宁统一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注销法人资格,相关权利、义务和

责任由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继。

    (二)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1、2001 年配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1]7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1 年 10 月 17 日至

2001 年 10 月 30 日以公司 200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2,400 万股为基数,按

10:3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其中国有股股东全额放弃配股权,配股价 10 元/

股,该次配股新增可流通股份 1,680 万股,已于 2001 年 12 月 6 日在深交所上市

流通,该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24,080 万股。公司该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68,000,000 元,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 160,090,000 元。

    2、2004 年配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5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4 年 10 月 19 日至

2004 年 11 月 1 日以 200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4,080 万股为基数,按 10:3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其中国有股股东全额放弃配股权,配股价 7.55 元/股,

该次配股新增可流通股份 2,184 万股,已于 2004 年 11 月 19 日在深交所上市流

通,配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26,264 万股。公司该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64,892,000

元,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 154,680,000 元。

    3、股权分置改革

    2006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南

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赠 3.3 股。2006

年 5 月 17 日,发行人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

司总股本为 26,264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76.88 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87.12 万股。

    4、2007 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31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 31 日以

每股 12.2 元的价格向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2,400 万股,该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新增可流通股份 2,400 万股,已于 2007 年 11 月 5 日在深交所上市流通,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8,664 万股。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92,800,000 元,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 267,952,000 元。

    5、2015 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证监许可[2015]62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以每股 13.55 元的价格向 6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3,744.0937 万股,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可流通股份 3,744.0937 万股,已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在

深交所上市流通,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32,408.0937 万股。公司该次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07,324,696.35 元,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

475,427,255.41 元。

     二、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2017 年,面对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世界经济复苏乏力,整个制糖行业面临


                                     7
诸多困难与挑战的形势下,制糖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公司利

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区域发展的政策优势,依托区域经

济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按照广西糖业“十三五”规划要求,以“一带一路”为

契机,紧紧抓住广西糖业“二次创业”的机遇,落实和部署以制糖为主业,带动

生活用品产业和物流业的“一轴两翼”发展格局,攻坚克难,继续积极推进“做

优存量,做大增量,打造百亿南糖”的战略目标的实施。

    (一)以制糖主业为“轴”:

    1、制糖行业及公司生产情况:根据中国糖业协会的统计,2016/2017 制糖期

全国食糖产量 928.82 万吨(上制糖期同期产糖 870.19 万吨),相比上制糖期增产

了 58.63 万吨。其中甘蔗糖 824.11 万吨(上制糖期同期产甘蔗糖 785.21 万吨);

产甜菜糖 104.71 万吨(上制糖期同期产甜菜糖 84.98 万吨)。报告期公司生产机

制糖 48.43 万吨,其中包括甘蔗产糖 43.29 万吨,贸易糖 5.14 万吨。

    2、甘蔗发展情况:公司作为甘蔗制糖企业,一直秉承坚持发展甘蔗不松懈

为根基。2017 年,公司继续努力探索甘蔗发展新模式,建设现代化农业,积极

实施小块并大块土地平整和糖厂土地流转等模式建设原料蔗基地,并大力建设

“双高”基地,提高原料自给率。双高基地建设目前已成为自治区重点项目,公

司积极响应号召,加快土地流转,大力推进“双高”基地建设,同时结合自治区

双高基地建设标准和要求,强化“双高”基地甘蔗生产规模化、机械化、水利化、

良种化“四化”工作,稳步推进原料基地建设规模及先进技术应用。报告期公司

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抓甘蔗种植面积,出台了保底蔗价及非蔗地甘蔗种植扶持政

策,提高了蔗农种蔗积极性;招聘坡(屯)级甘蔗协管员,及时为蔗区蔗农在种、

管、收方面提供服务,对甘蔗种植实施更精细化的管理,最终全公司完成甘蔗种

植面积 99.4 万亩,比上一年增加 9.23 万亩,增幅为 10.2%,增幅排在全区前列。

截止 2017 年,公司已经实施双高基地建设面积 36.4 万亩,其中土地流转的双高

基地面积 21.2 万亩,小块并大块农民自主、农业公司及合作社经营等基地面积

共 15.2 万亩,与去年同比“双高”基地种植面积增长了 16.4 万亩,有效落实了

公司规划至 2020 年完成双高基地建设面积 43.61 万亩总目标,为原料蔗的长足

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8
    3、产品质量方面:公司的产品质量继续保持行业领先。2017 年 1 月,公司

正式通过国家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成为全国首家通过评定的制糖企

业,标志着公司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取得

显著成效。2017 年 6 月,第 38 次广西 QC 小组暨质量信得过班组经验交流大会

上,公司再次卫冕“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是广西唯一一家被推荐

的单位。2017 年 8 月,在第 29 届全国糖业质量评比会上,公司再次捧回多项大

奖,实现了亚法类白砂糖的十五连冠和碳法类白砂糖的十二连冠。亚法类一级赤

砂糖在此次质量评比中首次荣获全国第一名。

    4、2017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层制定的销售政策执行,公司在不同阶

段采取了灵活方式和顺价方式结合,尽量避开不同阶段糖价剧烈波动带给公司销

售的冲击。2017 年食糖销售量 39.87 万吨,销售区域遍布全国各地,公司产品在

广西的市场占有率为 8.84%,比 2016 年的市场占有率 7.83%提升了 1.01 个百分

点。全国的市场占有率为 4.83%,比 2016 年的市场占有率 4.6%提升了 0.23 个百

分点。

    5、甘蔗糖蜜及甘蔗渣方面:

    1)甘蔗糖蜜行情全年持续受市场大环境影响呈现价格走低趋势。在酒类产

品消费市场萎缩、酒精以及酵母生产行业易受环保问题冲击、畜牧养殖领域需求

量较小及其它非甘蔗糖蜜替代等等因素的直接制约下,甘蔗糖蜜行情持续低迷。

受市场需求的削弱以及供求关系的不稳定,始终抑制糖蜜价格的上扬,使得本年

度糖蜜与上一年度相比较在价格上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

    2)甘蔗渣:甘蔗渣全年市场行情较往年活跃,受行业季节性因素以及纸产

品市场产销情况改善所影响,蔗渣作为原料在区域供应市场上需求较为旺盛,使

得本年度价格较上一年度有所上涨。

    (二)以生活用品产业和物流业为“两翼”:

    1、升级非主业产业,调整完善无尘纸、卫生用品、纸模塑等非主业产业升

级,更加规范化管理,与主业一起共同形成抗风险经济屏障。公司全力推进子公

司改制,登陆“新三板”。2017 年 3 月 27 日,子公司侨虹新材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转系统挂牌,挂牌信息如下:证券简称:侨虹新材、证券代码:870931。

                                    9
   2018 年 1 月 30 日,子公司侨旺纸模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挂牌,挂牌信

   息如下:证券简称:侨旺纸模、证券代码:872558。通过挂牌“新三板”,不但

   提升了子公司的品牌价值及综合融资能力,还拓宽了融资渠道,促进企业持续发

   展。

           2、建设现代物流业,延长产业链,为公司打造利润新增长点,实现新亮点。

   子公司云鸥物流以“一带一路”为契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着力打造“5A”

   级综合型物流和“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化服务”项目,强化增值服务,打造经

   济增长新引擎,实现以制糖带动物流,物流反哺制糖主业。截止报告期,项目已

   初具规模,年仓储能力达到 20 万吨以上,形成产供销配送服务一条龙。

           总之,报告期,公司在整个制糖行业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的形势下,主动判

   断市场形势,苦练内功,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双

   高”基地建设等方面均取得良好成绩,继续积极、稳步推进“做优存量,做大增

   量,打造百亿南糖”的战略目标的实施。

           三、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情况

           2017 年度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增减率(%)
资产合计                           7,375,377,324.43   6,699,031,866.28                10.10
负债合计                           5,967,078,862.24   5,092,586,467.77                17.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402,249,567.97   1,595,867,269.36            -12.13
少数股东权益                           6,048,894.22     10,578,129.15             -42.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08,298,462.19   1,606,445,398.51            -12.3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2,906,420,912.16   3,588,819,665.40            -19.01
营业利润                            -231,178,767.50     -88,505,809.39                   -
利润总额                            -233,898,322.79     33,350,591.57                    -

                                            10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增减率(%)
净利润                       -197,581,865.11     20,036,602.4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3,052,630.18     18,979,947.93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1,174,309.73    375,760,457.5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317,115.40   -642,099,563.8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0,985,986.51    475,762,084.52            95.68




                                     11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5.40 亿元,网上公开发行 0.40 亿元,网下发行 5.00
亿元。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和受托管理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已汇入
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债券网上及
网下发行认购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2]第 330010 号验资报
告。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东华桂验
字[2012]32 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
出具日,发行人已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全部用于偿还
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第四章 本期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章 本期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2 年 9 月 17 日。

    2017 年 9 月 17 日,“12 南糖债”的回售数量为 3,281,762 张,已兑付公司债
券的本金为人民 351,952,981 元(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 2,118,238 张。

    2017 年 9 月 18 日,公司按时偿付利息 3,915.20 万元(含税)。
               第七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18 年 5 月 17 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
出具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2 南糖债”2018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18]017 号),对本期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报
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跟踪评级观点

    东方金诚认为公司是国内制糖行业规模最大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糖产量位
居全国制糖行业前列,产品质量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跟踪期内,公司在“双
高”基地建设中,在蔗地资源获取及相关资金补助方面获得自治区政府较大支持;
公司参与的南宁南糖产业并购基金的英联糖业集团持有的广西多家糖业公司
2017 年盈利所有回升,有助于增强公司竞争实力。
    同时,东方金诚也关注到,跟踪期内,公司债务负担有所加重,债务结构以
短期有息债务为主,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净流出,对外部融资存在较大依赖。

    二、跟踪评级结果

    东方金诚维持南宁糖业 AA 的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并维持“12
南糖债”AA 的债项信用等级,同时将公司主体和“12 南糖债”列入信用评级观
察名单。
第八章 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2017 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九章 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

大变化

    公司经营稳健,货币资金充足、银行及资本市场信用良好,报告期内未有重
大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明显重大影响。

    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经查阅发行人 2017 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未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四、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

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经查阅发行人 2017 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
人 2017 年累计新增借款余额 4.37 亿元,超过 2016 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20%;发
行人新增借款主要系生产经营融资需要,未对本期债券偿付造成不利影响。同时,
2017 年度发行人均按时偿还银行贷款,不存在逾期偿还借款情况。

    五、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经查阅发行人 2017 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未发生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的情形。

    六、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经查阅发行人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
行人未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的情形。

     七、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经查阅发行人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
行人未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八、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经查阅发行人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
行人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2016 年 7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环江远丰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文件,华宏糖业作为原告起诉
方镇河、富方公司、环江远丰与企业有关纠纷一案已获受理。同时,公司收到法
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司向法院说明富方公司因转让环江远丰股
权后对公司享有的债权情况,并要求公司在法院查封财产数额内不得向富方公司
支付已到期的债权。
    原告华宏糖业诉称,基于时任华宏糖业的两位股东湛江中糖、富方公司与方
镇河于 2012 年签署的《关于广西德保华宏糖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关于广
西德保华宏糖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广西德保华宏糖业有
限公司承包协议》,由富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方镇河共同承包经营华宏糖业,
承包经营期间的新增债务、亏损等由富方公司和方镇河承担,环江远丰对其在合
同项下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华宏糖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方镇河、富方
公司共同向原告华宏糖业支付承包经营期间华宏糖业新增债务、亏损总额
119,043,013.70 元(利息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判令环江远丰对方镇河、富方
公司的上述付款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2016 年 11 月 30 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桂民初 14 号《民事裁
定书》,认定华宏糖业不是本案企业承包合同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不具备原告的
诉讼主体资格,因此裁定驳回华宏糖业的起诉,其中案件受理费 637,015 元退还
华宏糖业,财产保全费 5,000 元由华宏糖业负担。2017 年 1 月 22 日,广西高院
向环江远丰送达了华宏糖业的上诉状。华宏糖业因不服广西高院所作裁定向最高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撤销(2016)桂民初 14 号《民事裁定书》,

                                     19
判令广西高院继续审理该案。
     截至 2017 年年底,华宏糖业与方镇河、富方公司、环江远丰的诉讼已经和
解,当事人各方已达成并签署《和解协议》,2017 年 10 月 10 日,华宏糖业已向
广西高院撤回诉讼,2017 年 10 月 11 日,广西高院解除对环江远丰财产的查封、
冻结。环江远丰因本案可能需承担的担保责任风险已经得以彻底消除。

     九、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十、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

件

     经查阅发行人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
行人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十一、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阅发行人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
发现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20
    (本页无正文,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 2017 年受托管理报告》之盖章页)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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