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挂牌转让参股公司 广西南南铝箔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 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拟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广西南南铝箔有限责任 公司股权的议案》的相关事项形成独立意见如下: 该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本次交易以挂牌方式进行,挂牌底价以评估价值为依据,定价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侵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意此次股权转让事项。 独立董事: 陈永利 孙卫东 许春明 梁戈夫 2018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