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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泸天化:关于增加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补充通知的公告2017-08-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7-070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补充通知的公告
         暨召开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关于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定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召集人。截止 2017 年 8 月 8 日公司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集团公司)持有公司 20,31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72%,集团公司向董
事会书面提交《关于增加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谢洪燕女士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作为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董事会认为该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审议事项,
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同意将上述两个提案作为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第二项、第三项议案,与原议案共同提交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内容为:“第二条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
函(1998)248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5100001811164。”修改为“第二条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8)248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四川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91510500711880825C。”
     原内容为:“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股份数
为 30000 万股、公司经 200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于 2003 年 5 月 26 日用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1350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58500 万股。2014 年、2015 年四川化工控股(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3010 万股、8800 万股无偿划转给泸天化(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至此持有公司 318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54.38%,公司控股股东变
更为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修改为“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泸天化(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认购股份数为 30000 万股、公司经 200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于 2003 年 5
月 26 日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350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58500 万股。2014 年、
2015 年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3010 万股、8800
万股无偿划转给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至此持有公司 31810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 54.38%,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经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7]37 号)批复,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
持有的本公司 11,500 万股转让给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后,泸
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20,310 万股,持股比例 34.72%,为本公司控
股股东。”

     原内容为: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股
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必要时,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修改为:第四十四
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
场会议形式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
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
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原内容为: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 传真或专
人通知;通知时限不少于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前五日。修改为: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
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或专人送达、邮寄送达的
方式。通知时限为: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两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新增加:“第六章   党的组织及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及工作保障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党的委员会及纪律
检查委员会。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
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党委设党委办公室作为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
众性组织;公司纪委设纪委办公室作为工作部门。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
工作经费按照不低于公司全年职工工资总额的 0.5%纳入公司预算。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党委的职权包括:
    (一)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
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四)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
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五)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对关系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
建议;
    (六)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委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八)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关系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公司党委前
置讨论究,公司党委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后提出意见建议,再提交董事会、经营班子进行
决策。

                                  第三节   公司纪委职权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纪委的职权包括: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七)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
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八)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九)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公司对章程作出上述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2、《关于选举谢洪燕女士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控股股东提名选举谢洪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7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谢洪燕简历如下:
    谢洪燕:女,博士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北京鼎泰岩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成都市总商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大连银行成都分行银行部副总经理、成都
合力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成都朋锦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洪燕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未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除增加上述二项提案外,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刊登的《关于 2017 年度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
对该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提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8 月 24 日下午 15: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7 年 8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3 日下午
15:00 至 8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
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
       截止2017年8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8 月 18 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宾馆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予以审议,即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选举谢洪燕女士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7 月 28 日
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
          1.00                                                     √
                          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选举谢洪燕女士为本公司第六届
          3.00                                                     √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
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
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
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7 年 8 月 21 日—23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泸天化董事会办公室(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号楼)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
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联 系 人:     王斌     朱鸿艳
联系电话:     0830-4122476   0830-4122195
传    真:     0830-4123267
邮    编:     646300
2、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2
        2.投票简称:天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
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
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8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代表的股份数:


   本人(或单位)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
票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九禾股份
      1.00       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        √
                         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选举谢洪燕女士为本公
      3.00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
                             议案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反对议
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
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