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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化: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01-17  

						证券简称:*ST 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9-001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天化,证券代码:000912)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1 月 15 日、1 月 16 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已达 14.36%,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该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全

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事项;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四)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
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收到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泸州中院”)裁定,受理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

天化股份”、“公司”)的重整申请。2018 年 6 月 29 日,泸州中院裁定批

准《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泸天化股份重整计

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018 年 12 月 28 日,泸天化股份管理人向泸州中院提交《关于重整

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并申请确认泸天化股份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18 年 12 月 28 日,泸州中院裁定泸天化股份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公司股票将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第(二)项、14.1.1
条第(一)项、(二)项的规定,根据公司披露的 2017 年年度报告,公
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净资产也为负值,若其后首个会
计年度(即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 条第(一)项、(二)项
的规定,在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
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 2019 年度)报
告显示扣除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
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
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
年度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4.1 条第(一)项至第(六)项的
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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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