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17 临-032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交易时间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7 日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18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4、召集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华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 10 人,代表股份 188,662,4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981%。其中,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 1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8 人,代表股份 69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4%。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188,295,49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17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36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9%。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88,470,6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3%;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19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49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2.247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19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7.7529%。 2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审议《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88,301,6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88%; 反对 27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2%; 弃权 86,800 股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33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7.7934%; 反对 27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9.6469%; 弃权 8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5597%。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3、审议《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88,470,6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3%;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19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49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2.247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弃权 19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7.752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4、审议《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88,470,6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3%;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19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49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2.247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19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7.752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88,470,6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3%;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19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49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2.2471%; 4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19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7.752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6、审议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88,470,6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3%;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19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49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2.247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19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7.752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7、审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88,470,6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3%;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19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7%。 5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49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2.247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19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7.752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8、审议《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88,470,6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3%; 反对 15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2%; 弃权 3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49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2.2471%; 反对 15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4280%; 弃权 3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3248%。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9、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88,470,6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3%; 6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反对 15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2%; 弃权 3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49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2.2471%; 反对 15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4280%; 弃权 3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3248%。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0、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88,470,6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3%;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19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49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2.247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19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7.752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7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海燕律师、李勤芝律师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5 月 19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