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摩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3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17 临-041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5 月10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于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
会计 准则。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
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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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
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
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号)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
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并且在利润表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
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直接拨付企业的,企业应
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
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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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7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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