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摩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7-11-22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17 临-051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汇洋企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本公司股份 25,747,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68%)的股东汇洋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洋公司”)计划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5,74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68%)。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汇洋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洋公
司”)
(二)截至本公告日,汇洋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5,747,0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汇洋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
2、减持数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5,74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5.68%(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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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5、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其中,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二)承诺事项
汇洋公司计划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汇洋公司确认,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
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汇洋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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