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18 临-040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18 年 5 月 11 日交易时间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0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4、召集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余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 12 人,代表股份 210,679,8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527%。其中,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 东)10 人,代表股份 22,708,4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70%。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87,971,39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45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 22,708,4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70%。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2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意 205,513,3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477%; 反对 5,16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2.452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7,541,9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7.2485%; 反对 5,16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751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审议《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07,586,5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18%; 反对 3,09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8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3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意 19,615,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6.3782%; 反对 3,09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621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3、审议《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05,497,3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401%; 反对 5,18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2.45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7,525,9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7.1781%; 反对 5,18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821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4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审议《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05,513,3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477%; 反对 5,16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2.452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7,541,9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7.2485%; 反对 5,16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751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05,513,3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477%; 反对 5,16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2.4523%; 5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7,541,9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7.2485%; 反对 5,16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751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6、审议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05,497,3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401%; 反对 5,18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2.459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7,525,9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7.1781%; 6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反对 5,18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821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7、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10,679,0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 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22,707,6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65%; 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8、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7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07,685,5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787%; 反对 2,99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1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9,714,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6.8141%; 反对 2,99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18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07,685,5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787%; 反对 2,99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1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8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9,714,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6.8141%; 反对 2,99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185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0、审议《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07,685,5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787%; 反对 2,99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421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9,714,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6.8141%; 反对 2,99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1859%; 9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1、审议《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07,701,5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63%; 反对 2,97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3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9,730,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6.8846%; 反对 2,97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115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2、审议《关于授权子公司择机全权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 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10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意 207,701,5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63%; 反对 2,97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3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9,730,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6.8846%; 反对 2,97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115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3、审议《关于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07,701,5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63%; 反对 2,97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3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11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意 19,730,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6.8846%; 反对 2,97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115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4、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07,586,5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18%; 反对 3,09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8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9,615,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6.3782%; 反对 3,09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621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12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海燕律师、汪兴龙律师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12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