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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大华特: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7-11  

						证券代码:000915       股票简称:山大华特           编号:2018-018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7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34,331,4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7 月 1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7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12            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7 月 10 日至登记日:
2018 年 7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事项
    咨询部门:公司股东关系管理部
    咨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 17703 号 华特广场
    咨询电话:0531-85198606/85198601
    传真电话:0531-85198602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