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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大华特:2018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9-06-13  

						证券代码:000915     股票简称:山大华特       编号:2019-014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34,331,485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

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19-010))。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4,331,4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9 年 6 月 2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
券商处领取。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12           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6 月 10 日至登记日:
2019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事项
      咨询部门:公司股东关系管理部
      咨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 17703 号 华特广场
      咨询电话:0531-85198606/85198601
      传真电话:0531-85198602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