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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大华特: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2020-03-07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作为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的要求,独立公正
地履行职责,密切关注上市公司事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较好地维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山大华特的发展贡献了力量。现将
2019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公司会议情况
       2019 年,我们积极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通过听
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等形式,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主动获取
会议议题的相关情况和资料,对会议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
积极建言献策,发表了严谨、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1、2019 年 4 月 25 日,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七项议
案,我们向会议作了《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2、2019 年 5 月 28 日,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9 年,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      名   应参会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   席

                                  1
             次数     (次)       (次)   (次)   (次)
陈    华      7            3         4        0        0
杜    宁      7            3         4        0        0
邓    岩      7            3         4        0        0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方面运作规
范,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为我们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使我们对公司有比
较真实的了解,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有清晰的认识,我们对历次董事
会会议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三)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成员,我们积极参与专业委
员会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1、公司战略委员会立足公司实际,以不同形式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在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提升决策效益和质量,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2019 年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三次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进
行指导,对审计中的疑难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对公司年报审计计划、
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等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对公司
2019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宜形成决议并上报董事会,在公司
的规范运作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和津贴方案》
和《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规定,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
公司高管薪酬考核方案》。
      二、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照有关规定对
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委托理财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发表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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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工作。
       1、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我
们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我们
对“关于山大华特卧龙学校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及“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对定期报告的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审议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2018 年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遵循了国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我们与年审会计师保持了
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
况。
       四、其他方面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
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地披露信息。2019 年,
公司按规定及时编制、发布了定期报告,披露了 25 个临时公告,没
有遗漏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我们分别于2019年1月24日、2019年2月25日听取了公司管理
层对2018年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情况以及2019年工作展望等情况的
汇报,并通过审阅材料、询问相关人员以及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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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主动的了解了公司的基本情况。
    3、2019年,公司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独立董
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尽职、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特长,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
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作用,积
极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陈华、杜宁、邓岩
                                    二〇二〇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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