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1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27日—2017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 -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下午3:00至2017年6月28 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央路 238 号公司本部六楼会 议室 1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志龙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30 人,代表股份 326,367,8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75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 理人) 人,代表股份 252,936,8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18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7 人,代表股份 73,431,073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14.56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代理人) 29人,代表股份98,424,0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5286%。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 2人,代表股份24,992,973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4.95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7人,代表 股份73,431,0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697%。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8,502,15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7.5899%;反对 7,851,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59%;弃权 1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558,3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083%; 反对7,851,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777%;弃权 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140%。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8,498,95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7.5889%;反对 7,855,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68%;弃权 1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55,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051%; 反对 7,855,1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809%;弃 权 1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0%。 表决结果:通过。 3 3、《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8,498,95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7.5889%;反对 7,855,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68%;弃权 1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55,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051%; 反对 7,855,1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809%;弃 权 1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0%。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 2016 年末的总股本 504,000,000 股为基准,每 10 股派发现金 1.70 元 ( 含 税 )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85,680,000.00 元 ; 剩 余 582,707,812.13 元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 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8,566,0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7.6095%;反对 7,801,8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622,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732%; 反对 7,801,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26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聘请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 司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其报酬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8,498,95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7.5889%;反对 7,855,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68%;弃权 1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555,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051%; 反对7,855,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09%;弃权 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14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定其报酬事项。 5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8,498,95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7.5889%;反对 7,855,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68%;弃权 1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555,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051%; 反对7,855,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09%;弃权 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14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 2016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 议案》; 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其 所持股份数合计为 227,943,839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55,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051%; 反对 7,868,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9949%;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55,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051%; 反对 7,868,9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949%;弃 6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其 所持股份数合计为227,943,839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55,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051%; 反对 7,868,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9949%;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555,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051%; 反对7,868,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4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8,498,95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7.5889%;反对 7,855,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68%;弃权 1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55,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051%; 反对 7,855,1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809%;弃 权 1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0%。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春敏、凡金田、汤卫国、梁 玉堂、肖玲、韩芝玲等 6 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得 票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李春敏 同意股份数:279,301,899 股 10.02.候选人:凡金田 同意股份数:279,311,898 股 10.03.候选人:汤卫国 同意股份数:279,340,899 股 10.04.候选人:梁玉堂 同意股份数:279,311,899 股 10.05.候选人:肖玲 同意股份数:279,312,500 股 10.06.候选人:韩芝玲 同意股份数:279,317,899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李春敏 同意股份数:51,358,060 股 10.02.候选人:凡金田 同意股份数:51,368,059 股 10.03.候选人:汤卫国 同意股份数:51,397,060 股 10.04.候选人:梁玉堂 同意股份数:51,368,060 股 10.05.候选人:肖玲 同意股份数:51,368,661 股 8 10.06.候选人:韩芝玲 同意股份数:51,374,060 股 1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广基、冯巧根、郝德明等 3 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得票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王广基 同意股份数:279,301,899 股 11.02.候选人:冯巧根 同意股份数:279,301,899 股 11.03.候选人:郝德明 同意股份数:279,303,896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王广基 同意股份数:51,358,060 股 11.02.候选人:冯巧根 同意股份数:51,358,060 股 11.03.候选人:郝德明 同意股份数:51,360,057 股 12、《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红琴、陈胜、陈岚等 3 人为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具体得票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李红琴 同意股份数:279,292,011 股 12.02.候选人:陈胜 同意股份数:279,283,010 股 12.03.候选人:陈岚 同意股份数:279,281,90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李红琴 同意股份数:51,348,172 股 12.02.候选人:陈胜 同意股份数:51,339,171 股 12.03.候选人:陈岚 同意股份数:51,338,061 股 9 上述 3 名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 贾明怡、王煜(简历详见 2017 年 6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远扬、李永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17年6月29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