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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药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7-06-3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现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梁玉堂为公司总裁;聘任汤卫国为公司常

务副总裁,尹建彪、汪洋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徐俊扬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聘任汪洋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王锁金、隋利成、张宁为公司

总裁助理,其提名、聘任程序、任职资格与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等材料,我们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

不得任职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除梁玉堂(2014 年 3 月曾受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警告处罚)外亦未受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上述相

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梁玉堂为公司总裁;聘任汤卫国

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尹建彪、汪洋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徐俊扬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聘任汪洋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王锁金、隋利成、张

宁为公司总裁助理。
     (此页无正文,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广基               冯巧根               郝德明




、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