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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药业: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老病房大楼改造项目的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18-039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老病房大楼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鼓

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以下简称“仪征医院”)为了缓解医院当前住

院用房及缺少大型医疗设备等方面的突出矛盾,为医院创建“三级”

医院提升软、硬件标准,拟投资对医院老病房大楼进行改造,投资金

额不超过 5550 万元人民币。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

医院老病房大楼改造楼项目的议案》,同意仪征医院以不超过 5550 万

元人民币对医院老病房大楼进行改造。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投资审批权限为公司董事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仪征医院基本情况
    仪征医院,注册资本:3331.9831 万元;住所:仪征市仪化生活

区环南路 1 号;法定代表人:沈志龙;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

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小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

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

学科、职业病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除四

级外妇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腹腔镜、宫腔镜)、血液透析室(血

液透析机 15 台)、健康体验:其中基本项目 1-14 项、备选项目:体

适能检查、实验室检查、仪器检查(除骨密度检查外)、脑脊液置换

术、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感染性病原体基

因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公司持有宿迁医院 80.88%股权。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仪征医院老病房大楼改造项目,本项目是对原老病房大楼

全楼建筑进行建筑结构抗震加固、修缮、门窗更新、水电暖通部分更

新、空调更新、全面装饰。

    (2)全楼使用功能安排:

    一层:现有核磁共振机房,其余部位预留高性能 CT、DR、钼靶

机房(视医院发展情况和设备购置情况定);二层:东侧将现在门诊

楼四楼的康复医学科迁入;西侧将现在门诊楼三层消化内窥镜中心迁
入;三层:东侧为心血管内科 CCU 病房,西侧为心血管内科床位;四

层:心血管内科;五层:消化内科;六层:肿瘤科;七层:将现在门

诊楼的检验科迁入;八层:(只有中楼)电梯机房、生活热水水箱等;

九层:预留。

    (3)本项目所需资金均由仪征医院自筹。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改造完成投入使用后,仪征医院的医疗环境和设施条件将

得以改善,医院整体软、硬件条件持续提升,医院住院患者接纳人次

及住院患者医疗服务能力均有提高,未来仪征医院的业务收入、利润

将会有所增长。同时,仪征医院提升了医院整体条件,为患者提供更

优质的就医条件和服务,也必将产生更好的社会效益。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风险。一是经营风险。本项目是社

会服务性的公共医疗卫生建设项目,经营风险较小,仪征医院将通过

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来降低可能存在的经营风

险。二是财务风险。本项目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仪征医院将制订详

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对资金投入做好筹措和调度;加强对建设专项资

金的管理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以保证本次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完工

并交付使用。三是医保份额的制约风险。因医保资金的限额管理,限

制了医院的业务量增长。仪征医院将主动加强与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沟

通和协调,同时积极开辟新项目新业务,争取获得相关的政策扶持。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仪征医院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将会有一

定增长,但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无较大影响。
    在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

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