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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药业: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3-26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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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子公司

    云南金陵植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浙江金陵药

材开发有限公司、河南金陵怀药药业有限公司、河南金陵金银花

药业有限公司、浙江金陵浙磐药材开发有限公司、金陵药业南京

彩塑包装有限公司、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有限公司、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南京鼓楼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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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集团安庆市石化医院有限公司。

    公司于本年完成了对湖州市福利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65%的股

权收购,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 年第 1 期,总第 1

期) 的相关豁免规定,公司未将上述被收购公司纳入本次内控评

价范围。

    (2)分公司

    金陵药业南京金陵制药厂、金陵药业福州梅峰制药厂、金陵

药业浙江天峰制药厂、金陵药业合肥分公司、金陵药业金威保健

品分公司、金陵药业技术中心。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的 93.85%,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6.67%。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

战略、社会责任、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资金活动、

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对外担保、财务报告、全面预

算、合同管理、关联交易、信息与沟通、信息系统、信息披露、

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政策环境风险、

销售风险、质量管理风险、采购风险、资产管理风险、盈利能力

风险、证券投资风险、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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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首先,确定潜在错报金额。公司根据抽取的样本计算样本错

报率并根据总体的金额规模推及潜在的错报金额。

    其次,计算错报指标。公司分别按照被检查单位和股份公司

计算错报指标。被检查单位的错报指标为潜在错报金额除以该单

位当期营业收入和期末总资产两者的孰高者的比值。股份公司计

算错报指标为潜在错报金额与股份公司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比

率。

    (1)重大缺陷。股份公司错报指标达到或超过 1%。

    (2)重要缺陷。股份公司错报指标低于 1%但达到 0.1%(含)

以上且被审计单位错报指标达到 5%(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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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一般缺陷。被审计单位错报指标达到 0.5(含)以上。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

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

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

为;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

的财务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在

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等。

    (2)重要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

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引起管

理层重视的错报。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

券、金融衍生品交易和处置产权/股权造成经济损失;违规泄露

财务报告、并购、投资等重大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

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公司财务人员或相关业务人员权责不

清,岗位混乱,涉嫌经济、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部门双规,或

移交司法机关;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公司

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销毁、藏匿、随意更改发票/支票等重

要原始凭证,造成经济损失;现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或违反

规定设立“小金库”等。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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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一类企业达到 5000 万元

(含)以上;二类企业:1000 万元(含)以上;三类企业:500

万元(含)以上。

    (2)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一类企业在 1000 万元(含)

至 5000 万元;二类企业在 500 万元(含)至 1000 万元;三类企

业:1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3)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一类企业在 1000 万元以下;

二类企业在 500 万元以下;三类企业在 100 万元以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类似权力机构)及

其专业委员、监事会、经理层职责权限、任职资格和议事规则缺

乏明确规定,或未按照权限和职责履行;因决策程序不科学或失

误,导致重大并购失败,或者新并购的单位不能持续经营;公司

投资、采购、销售、财务等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内部控制系统整

体失效;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 50%以上;违反国家

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重大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题,引起政

府或监管机构调查或引发诉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严

重受损;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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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要缺陷。包括但不限于未落实“三重一大”政策要

求,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

重要业务和关键风险领域,不能实现控制目标;未建立信息搜集

机制和信息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沟通存在严重障碍。对外信息披

露未经授权。信息内容不真实,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未建立

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或举报信息渠道无效;公司、控股

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建立恰当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决策层、

管理层职责不清,未建立内控制度,管理散乱;委派子公司或企

业所属企业的代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违反

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题,在国家

级新闻媒体频繁报道,造成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受损;违规或违

章操作造成重大或较大安全事故,或迟报、谎报、瞒报事故等。

    (3)一般缺陷。包括但不限于领导班子成员在经营管理中

职责权限不清、交叉任职或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中分工不当;企

业负责人未履行内部控制职责,长期(一年)未听取内部控制工

作汇报;投资项目无计划或超计划,或未按规定招投标,或先施

工后补签合同;大型工程项目开工、工程变更、项目撤销未事先

获得批准;工程建设违规或监造不力,造成质量不合格或经济损

失;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未

按规定暂估转资并计提折旧;采购业务的计划、采购、验收、财

务、合同管理等岗位职责不清,缺乏相互监督制衡,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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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业务的信用政策未经信用领导小组审批,销售价格政策未经

价格领导小组审批;未按规定审批或未经授权签署合同;未按规

定开立或使用银行账户等。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梁玉堂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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