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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方汇通: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6-03  

						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南方汇通         公告编号:2017-019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及相关事宜
    (一)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
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
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
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
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7 年 6 月 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49            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      08*****276            中车贵阳车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5 月 31 日至登记
日:2017 年 6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
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 126 号南方汇通股份有限
公司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小滨
       咨询电话:0851-84470866
       传真电话:0851-84470866

       六、备查文件
       (一)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本次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董事会关于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三)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