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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方汇通: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2019-02-11  

						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南方汇通             公告编号:2019-008
债券代码:112538           债券简称:17 汇通 01
债券代码:112698           债券简称:18 南方 01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中车贵阳车辆有限公司(简称“中车贵阳”)基于公司股价的投资价值,
于 2018 年 2 月 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截止本公告发出日,上述增持事项发生日已
届满 12 个月,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中车贵阳增持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情况
    (一)增持公司股份的主体为中车贵阳,中车贵阳为公司控股股东中
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车产投”)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增持实施前                增持实施完成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比(%)      持股数(股)    占比(%)
中车产投 179,940,000        42.64     179,940,000       42.64
中车贵阳    8,439,996         2        10,439,996       2.47
  合计    188,379,996       44.64     190,379,996       45.11

    二、增持股份实施结果
    (一)增持时间:2018 年 2 月 9 日
    (二)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三)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中车贵阳累计买入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7 %。
    (四)此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形;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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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五)承诺履行情况
    中车贵阳严格遵守其作出的承诺,无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中车贵阳此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
    (七)中车贵阳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本次购买股份事项已经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核查,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结论如下:
    中车贵阳本次购买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免
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条件,中车贵阳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
免要约收购的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
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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