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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方汇通: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13  

						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南方汇通             公告编号:2019-054
债券代码:112538           债券简称:17 汇通 01
债券代码:112698           债券简称:18 南方 01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30。
    (二)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 126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
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刘溥先生。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见
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180,47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662%。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80,47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66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
股东共计 0 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简称“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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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33,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 3 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3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以
下决议:
    批准了《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80,47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同意 53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宋诗阳,杨波。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
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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