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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信科龙: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7-09-01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 海信科龙       公告编号:2017-037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谨定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3:00 在本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青
岛海信空调」,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 516,758,6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7.92%)书面
提交的《关于增加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
函》,为保证本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以及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青岛海信空调提议将下述议案提交本公司 2017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签订
的《业务框架协议(一)之补充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
年度上限;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提名刘晓峰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 2017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本公司与
本公告同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经本公司董事会核查,认为青岛海信空调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
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开会日期和地点均与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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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相同。
    增加上述议案后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本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议案后)》。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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