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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信家电: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24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19-003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有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19年1月23日(星期三)下午3: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1月23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2日
 15:00—2019年1月2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 8 号本公司总部二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汤业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31 人、代表股份 652,144,795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7.86%。
     其中:
     (1)A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代理人)30 人、代表股份 625,439,157 股,占本公司内资股股份总数的

                                        1
       69.25%。
             (2)H股股东出席情况
             外资股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股份 26,705,638 股,占本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的 5.81%。
             上述出席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547,790,135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0.2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6 人,代表股份 104,354,66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66%。
             此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有: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
       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青岛海信空调有限
       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以下第一、三、四、五项普通决议案,故其所持有股份
       516,758,670 股不计入该等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之内。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审议表决情
       况如下:
                                                    赞成                        反对                   弃权
                                                                                                              占有
                                                                                       占有表                 表决
                                                             占有表决
序号       普通决议案          股份类别                                                决权股                 权股
                                           票数(股)        权股份的   票数(股)              票数(股)
                                                                                       份的比                 份的
                                                             比例(%)
                                                                                       例(%)                  比例
                                                                                                              (%)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        合计      135,386,125       100.00%        0          0.00%       0          0.00%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其中:与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      会持股 5%   135,386,125       100.00%        0          0.00%.      0          0.00%
       限公司以及青岛海信      以下股东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
                                 A股       108,680,487       100.00%        0          0.00%       0          0.00%
 1     2018 年 11 月 26 日签
                                 H股       26,705,638        100.00%        0          0.00%       0          0.00%
       订的《业务合作框架
       协议》以及在该项协
       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      表决结果                                     通过
       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
       限。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        合计      652,144,795       100.00%        0          0.00%       0          0.00%
       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      其中:与
 2
       统 有限 公司于 2018     会持股 5%   135,386,125       100.00%        0          0.00%       0          0.00%
       年 11 月 26 日签订的    以下股东

                                                         2
                                                    赞成                        反对                   弃权
                                                                                                              占有
                                                                                       占有表                 表决
                                                             占有表决
序号       普通决议案          股份类别                                                决权股                 权股
                                           票数(股)        权股份的   票数(股)              票数(股)
                                                                                       份的比                 份的
                                                             比例(%)
                                                                                       例(%)                  比例
                                                                                                              (%)
       《业务框架协议》以        A股       625,439,157       100.00%        0          0.00%       0          0.00%
       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        H股       26,705,638        100.00%        0          0.00%       0          0.00%
       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
       有关年度上限。

                               表决结果                                      通过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        合计      135,386,125       100.00%        0          0.00%       0          0.00%
       海信(香港)有限公司      其中:与
       于 2018 年 11 月 26     会持股 5%   135,386,125       100.00%        0          0.00%       0          0.00%
       日签订的《代理融资      以下股东
 3
       采购框架协议》以及        A股       108,680,487       100.00%        0          0.00%       0          0.00%
       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        H股       26,705,638        100.00%        0          0.00%       0          0.00%
       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
                               表决结果                                      通过
       关年度上限.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        合计      113,572,846       83.89%     21,813,279     16.11%      0          0.00%
       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      其中:与
       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会持股 5%   113,572,846       83.89%     21,813,279     16.11%      0          0.00%
       日签订的《金融服务      以下股东
 4
       协议》以及在该项协        A股       99,838,968        91.86%      8,841,519     8.14%       0          0.00%
       议下拟进行的主要交        H股       13,733,878        51.43%     12,971,760     48.57%      0          0.00%
       易及持续关联交易及
                               表决结果                                      通过
       有关年度上限。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与        合计      135,386,125       100.00%        0          0.00%       0          0.00%
       青岛海信金融控股有      其中:与
       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会持股 5%   135,386,125       100.00%        0          0.00%       0          0.00%
       月 26 日签订的《金融    以下股东
 5     业务框架协议之补充        A股       108,680,487       100.00%        0          0.00%       0          0.00%
       协议》以及在该项协        H股       26,705,638        100.00%        0          0.00%       0          0.00%
       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
       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      表决结果                                      通过
       限
       审议及批准《关于本        合计      652,144,795       100.00%        0          0.00%       0          0.00%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      其中:与
 6
       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会持股 5%   135,386,125       100.00%        0          0.00%       0          0.00%
       案》。                  以下股东


                                                         3
                                               赞成                        反对                     弃权
                                                                                                           占有
                                                                                  占有表                   表决
                                                        占有表决
序号       普通决议案     股份类别                                                决权股                   权股
                                      票数(股)        权股份的   票数(股)              票数(股)
                                                                                  份的比                   份的
                                                        比例(%)
                                                                                  例(%)                    比例
                                                                                                           (%)
                             A股      625,439,157       100.00%        0          0.00%         0          0.00%
                             H股      26,705,638        100.00%        0          0.00%         0          0.00%
                          表决结果                                     通过
            普通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39 条的要求,本公司聘请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监票人。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华青春 陆昕
           3、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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