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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信家电:第十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9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19-011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以专人
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
    2、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三)会议主持人:监事长刘振顺
    (四)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及批准《经审计的本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
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本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监事会对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


                                       1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
币 776,515,067.46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77,651,506.7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024,987,603.50 元,减去已分配的利润 599,599,162.80
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 2,124,252,001.41 元。
    本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62,725,3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3 元(含税),派发现
金共计 412,905,787.11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不派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公司总股本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期
间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总股本重新确
定具体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本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公司监事会认为:
    对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有关规定,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应公司实际经营活动的需要。各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运营
各个环节的控制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
出现的错误,控制相关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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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中关于“重大影响”的判断
标准,对持股比例较低、虽派驻董事但未实际参与经营的被投资单位(「被投资单位」),
基于谨慎性原则,判断为“不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经认真对照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7)》中关于“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发
现原理解不清晰。为进一步规范会计业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本公司根据上
述监管指引,对被投资单位股权的处理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改用权益法核算。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财务数据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
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对比表》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一、三、四、六、九项议案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
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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