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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信家电:关于公司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9-03-29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9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9】95020003 号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家电
公司”)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合并及公司
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在海信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 年 4 月 20 日印发、2018 年 3 月 27 日修订的《主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及关联交易》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海信家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
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情况


                                                   1
    经审核,《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主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佳青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洪涛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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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本年收取或支付利息、手续费

                   栏次                                      1                     2                  3                  4                            5

一、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1     2,618,431,143.84   73,275,800,362.79   72,517,010,260.20    3,377,221,246.43    利息收入:32,115,810.47

二、向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                  2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利息支出:3,987,499.99

                                                                                                                                      开具电子银承手续费:
三、委托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3     3,237,291,476.86    6,862,250,582.85    6,683,700,184.60    3,415,841,875.11
                                                                                                                                      3,431,125.29
                                                                                                                                      支付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四、向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进行票据贴现          4                          361,170,351.76        361,170,351.76
                                                                                                                                      7,537,392.69
                                                                                                                                      资金收支结算等支付的服务费:
五、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结售汇服务金额      5                           69,547,909.90         69,547,909.90
                                                                                                                                      321,464.50
         法定代表人:汤业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晓鲁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红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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