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就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1、通过审阅张井彬先生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张井彬先生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张井彬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有效。 2、张井彬先生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3、经我们了解,张井彬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 均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同意聘任张井彬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 师。 独立董事: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蔡 昌 王元庆 金惟伟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