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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佳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8-07-14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ST佳电            公告编号:2018-07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36,646,91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48%)的股东北京建龙
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 2018 年 8 月 6 日至 2019 年 2 月 5 日间,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797,86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龙”)。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北京建龙持有公司股份 36,646,9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7.4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北京建龙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 2012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不超过 9,797,866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减持期间:2018 年 8 月 6 日——2019 年 2 月 5 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北京建龙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北京建龙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
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
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北京建龙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四)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北京建龙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
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建龙出具的《*ST 佳电股份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