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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电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1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8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

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终止子公司与华锐风电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并重新签

署<应收账款解决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

止子公司与华锐风电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并重新签署<应收账款解决协议>

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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