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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电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3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监事会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8 年 3 月 12 日,职工监事闫红女士提交辞职报告,公司于同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同意补选张
宏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
      2018 年 10 月 24 日,监事会主席郭寅先生提交辞职申请;2018
年 10 月 29 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
职及增补监事》的议案,同意增补刘汉成先生为公司监事,任期与第
七届监事会一致。2018 年 11 月 14 日,郭寅先生的辞职生效。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为:监事会主席刘汉成先
生、监事马春海先生、职工监事张宏伟先生。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届次            时间                              议案

 七届十五次会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避免同业竞争
                2018 年 2 月 5 日   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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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议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7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说明》的议案;

七届十六次会                        8.审议关于 《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018 年 3 月 16 日
议                                  的议案;

                                    9.审议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

                                    负债》的议案;

                                    11.审议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

                                    12.审议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

                                    13.审议关于 《2017 年度债务重组情况》的议案。

七届十七次会                        1.审议关于《2018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
               2018 年 4 月 17 日   议案。
议

七届十八次会                        1.审议关于《调整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挂牌价格》的议
               2018 年 6 月 8 日    案。
议
                                    1.审议关于《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七届十九次会
                                    2.审议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18 年 8 月 6 日
议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审议关于《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
七届二十次会   2018 年 10 月 29
                                    案;
议             日                   2.审议关于《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议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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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审议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的议案。


 七届二十一次   2018 年 11 月 14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           日

        以上会议决议及具体内容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上披露。
        三、监事会的履职情况
   (一)对公司经营活动、规范运作监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公司董事会能
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
求规范运作,议事和决策程序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依法经营,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实际情
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基本相符。
   (二)对财务活动监督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报告,监事会认
为:公司财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使公
司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公司关联交易
情况,并重点对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和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全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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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审批手续,且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协
商确定,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
为。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运行情况进行了
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能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六)对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履行了监督职
能,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
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018 年,公司监事能够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公司业绩大幅增长
发挥了积极的督导作用,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
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切
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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