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关于子公司与华锐风电签署的《应收账款解决协议》的进展公告2019-06-29
股票代码:000922 股票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华锐风电签署的
《应收账款解决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应收账款的进展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子公司与华锐风电签署的<
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并重新签署<应收账款解决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终止子公司
与华锐风电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并重新签署<应收账款解决协议>》,公告编号:
2019-004。
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子公司与华锐风电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公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收到了华锐风电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开具的 35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及
15210.5666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应收账款解决协议》的约定,华锐风电应将其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吉林)
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装备”)的 100%股权抵押给佳电公司以作为上述
15210.5666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的保证。上述质押的股权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
责任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9]3598 号),吉林装备的
净资产评估值为 15992.12 万元。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与华锐风电签署《股权质押
协议书》,并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同日收到白城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二、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佳电公司与华锐风电签署的《股权质押协议》不构成对公司利润重大影响;
2.华锐风电以吉林装备 100%股权抵押给佳电公司,仅作为其开具的 15210.5666 万
元商业承兑汇票的保证措施,根据《应收账款解决协议》的约定,如华锐风电出具的商
业承兑到期不能兑付,华锐风电保证在接到佳电公司不能兑付的书面通知 10 日内一次
性支付 2,000 万元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剩余 13,336.57 万元华锐风电将以五大电力集
团(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到期债权、自有股权或资产进行清偿。
三、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协议
2.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