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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电股份: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9-12-28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必要的保密

措施,同时对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对本次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
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19 年 6 月 5 日—2019

年 12 月 5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

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

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

论的人员范围。在公司发布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

露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除 38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外,其余激

励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前述 38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自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    自查期间累计卖出公司
序号      姓名
                         股票数量(股)          股票数量(股)
 1       韩国玉             2300                    2300

 2       宋登峰             5000                      0
3        王凯         110400   110400

4       赵国文        4000       0

5       毛广新        2500      1800

6       王占彬         500       0

7       马文博        7100      2000

8        历锐         96300    16300

9       王金财        2000       0

10      杨怀海        27800    21300

11   李晓东(511X)   11300     4100

12      张成涛        7900       0

13      宿亚楼        5800       0

14      张国强        1200       0

15      王梓旭         200       0

16      王慧军        7500      8300

17       崔成         2000      2000

18       王扬         39700    26500

19       郑伟         5400       0

20      张伟浩        36500    21100

21      邹德宝        71100    44200

22      姜云波        4000       0

23      高建国        8200       0

24      于金雷        28700    28700

25       别林         18000    11500

26      赵志刚        10000      0

27       崔鹏         4100       0

28      郝奉孝        4500      4500

29      安红杰          0       3000
30     王立名             5500                   1000

31      姜巍               0                     100

32     李兴波             2000                    0

33      刘晶              400                    200

34     冯志华            42400                    0

35     刘文东            51900                  44000

36     张继刚             1600                   3000

37     于永信             2100                    0

38     黄滨滨             100                    100

     经公司核查,并根据前述 38 名激励对象分别出具的《关于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承诺》,前述 38 名激励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

时,未曾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的公告日前直接或者间接获取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

具体内容、实施时间、激励对象范围等,未曾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公告的公告日前直接或者间接获取本人成为/拟成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相关内幕信息,其在核查期间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系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做出的决定,并不知悉任何与

本次股权激励有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

     三、自查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

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有利用本次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

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

份变更明细清单》;

    3、《关于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情况说明和承诺》。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