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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钢资源: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与河钢财务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0-03-31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与河钢财务公司
            持续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事前认真审阅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
2020年度与河钢财务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背景
情况,认为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与河钢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业务,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化原则公允确定,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永前                         商有光                            王占明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