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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1-23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一、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供应链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供应链采
购和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
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初步审核,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1/2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




        钱明星         宋 航           姚先国          李国勇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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